【会计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9-12-01 浏览次数: 2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贯彻学校教学学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推进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程序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细则

(一)常规工作(A类分)

(二)工作效果(B类分)

三、积分运用

1.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最终考核得分(A类分、B类分相加)排序,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学院在期末计算A类分的应得满分分数,优秀格次不低于应得满分分数的80%,且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

(2)良好不超过考核人数的30%;

(3)班主任学期A类分得分没有达到满分得数一半的,本学期班主任考核不及格。

2.出现以下情况,班主任考核不合格:

(1)班主任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所列举责任的;

(2)班主任没有遵守《会计学院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的;

(3)班主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4)班主任工作水平低下,致使班级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会计学院党总支。


会计学院党总支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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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

      学院前身为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已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2004年升格为大专,2008年开始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举办“专接本”、“专起本”本科教育。2014年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2017年与淮阴工学院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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