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5-23 浏览次数: 7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努力造就一批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师德高尚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升各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实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1.在校内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及双肩挑教师。坚持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

2.符合选拔条件的外聘专家、学者和技术骨干。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1、2为必备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龄在15年以上,具备“双师素质”。

2.教学工作量充足、系统讲授两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研、教改、新课程开发及专业建设工作的能力。省优秀教学(创新)团队、省级研究中心或科技平台主要成员(前3);或江苏省优秀教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人选、市“533”学术技术拔尖人才;或院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带头人、教学标兵。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并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对高职教育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实践等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引领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省级精品课程主要参与人(前5)或院级精品课程主要参与人(前2)或主持并验收合格院级优质课程;或国家级精品教材主要参与人(5万字以上)或省级精品教材主要参与人(8万字以上)或主编并出版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1部以上。

4.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成绩突出。主要参与并结题省级(含全国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教改课题(项目)1项(前3)以上或主持并结题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3)以上或院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一等奖(前1)。

 5.公开发表一定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有效服务于本专业的著作、教材或讲义一部(本)以上;或 主要参与并结题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2)或主持并结题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第2名;获淮安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主持企事业单位有经费到账(数额按学院要求)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院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6.在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在教育等主管部门组织的课件、作品(参展、参赛)、论文等评比中获省级二等奖1项以上(前3)三等奖1项以上(前1);或在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获省级三等奖或团体优秀奖(前3)以上或获院级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老师)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并在省级获二等奖以上(前2);或担任班主任获省级以上表彰。

8.原则上担任专业教研室主任、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工作或在本专业建设中起核心作用。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教研处负责。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以下六条中,五条符合为优秀、四条符合为良好、三条符合为合格;专业带头人以下八条中七条符合为优秀;六条符合为良好;五条符合为合格。

1.研究制定专业建设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本专业或行业人才市场的需求动态和职业活动进行分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为导向,结合学校实际,依据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确定核心课程和核心能力,主持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带领专业团队贯彻执行。每年主持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至少1次,有调研或调查报告。

2.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努力创建精品课程。认真解读高职精品课程的内涵,深刻理解教育部关于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的内涵,带领本专业团队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与建设。开设系部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

3.组织和参与教材建设。专业带头人要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组织和参与校本教材编写,并努力使之成为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

4.开展产学研合作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行业、企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利用本专业团队的技术力量开展科技服务。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培养专业团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同时,积极探索所在学科专业的现状及发展潜力,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实践性课题的研究。每年度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其中2年内有1篇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者在省级以上学会、教研会评选优秀论文2篇以上且为第一作者;或者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教材或专著1部以上。

5.积极组织本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实训基地建设带动专业发展。

6.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本专业师资队伍的规划和建设,努力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发现并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负责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尽快成长。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效果明显。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至少有一人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

7.负责专业建设和发展论证、撰写论证报告,为专业建设提供决定依据;负责品牌、特色、重点建设专业项目的申报并接受上级部门对专业建设的检查与评估工作。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显著,在课程建设、校本教材主编工作、实验室建设及教改研究项目等方面完成1项以上,对学校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及其他教师有示范指导意义。

8.院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好。

 

 

 

 

 

 

                                        

;

关于学院

      学院前身为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已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2004年升格为大专,2008年开始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举办“专接本”、“专起本”本科教育。2014年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2017年与淮阴工学院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

微信公众号    
学校官微
会计学院官微
移动财院
版权所有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 2020

地址:江苏淮安开发区枚乘东路8号 邮编:223003 联系电话:05178385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