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做好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2018-11-22 浏览次数: 6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中共淮安市委《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淮委〔2018〕209号)要求,现将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学校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定为107名。其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占40%左右教职工代表不低于45%;离退休代表不低于5%;学生代表10%左右。其中,要有适当比例的女代表和校级以上先进模范代表,50岁以下代表占55%以上代表名额按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综合划分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代表条件

1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模范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优良的作风和道德品质;

4工作认真负责,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业绩较突出,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能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并具有一定议事能力。

三、选举单位划分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选举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选举单位代表组组长。

四、代表产生办法和时间要求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的确定以及代表的选举三个阶段,完成本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具体详见《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五、代表资格审查

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保证代表的产生符合规定程序,保证党员代表的质量,并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交审查报告,并以学校党委的名义批复选举结果。

六、代表选举工作要求

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审慎地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党代会的前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识大体、顾大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附件:《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选举单位

代表名额

领导干部代表名额

教职工代

名额

离退休

代表名额

学生代

名额

合计

1

会计学院党总支

3

10

6

19

2

经济贸易学院

党总支

3

2

5

3

工商管理学院

党总支

3

2

5

4

金融学院党总支

3

3

1

7

5

文法学院党总支

2

3

1

6

6

工程学院党总支

3

6

1

10

7

粮食学院党总支

2

2

1

5

8

马院直属党支部

1

2

3

9

基础教学部

直属党支部

1

3

4

10

图书馆

直属党支部

3

1

4

11

机关党总支

14

12

26

12

后勤党总支

3

3

6

13

离退休党总支

1

6

7

合计

42

49

6

10

107

注:1、各级领导党员干部代表(含学校领导、中层干部)40%左右;教职工党员代表不低于45%;离退休代表不低于5%;学生代表10%左右;其中,要有适当比例的女代表和校级以上先进模范代表,50岁以下代表占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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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

      学院前身为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已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2004年升格为大专,2008年开始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举办“专接本”、“专起本”本科教育。2014年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2017年与淮阴工学院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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