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1.有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 有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言行雅正,自尊自律,清廉从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勇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 有扎实知识。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终身学习,刻苦钻研。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4.有仁爱之心。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严慈相济,教学相长,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三、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机制
1.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和二级学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制定、检查、督促工作。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二级学院(部)的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4.组织教师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师德修养,增强教师自我约束的能力。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1.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2.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
3.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5.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境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6.配齐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工作力量。
(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1.将师德师风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拓展教师培养体系,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通过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申报重大课题,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全面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和思想素质。
3.充分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师风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师风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师风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实践中,提高师德师风践行能力,养成师德师风自律习惯。
4.通过校内报刊、网络、广播、橱窗等传统传媒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
5.加大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三)严格考核管理
1.严把新教师选聘、考核师德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评价机制,在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并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聘用合同,要求新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
2.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称职务晋升、申请进修、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及时劝诫,情节严重的,根据其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具体情形,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
(四)完善表彰、奖励制度
完善师德模范评选制度,严格执行评审条件,符合条件的师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称职务晋升、申请进修、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五)加强师德师风的监督
1.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定期开展师德师风调研,对师德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2.将师德师风作为每学期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评教的内容,并将结果运用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
3.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作用,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监督。
4.完善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对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失德行为,依职权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财院〔2018〕3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