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教师职责,增强教师工作责任,使我院教学及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教师工作规范如下:
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培养和造就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努力为四化建设服务的专门人才是高等学院的基本任务和高校教师的崇高职责。为此,每个教师必须做到: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既教书又育人,既要关心爱护学生,又要严格要求、管理学生。
(三)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和教风,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吸收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四)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师的职责与权力
实行课程教学主讲教师责任制,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写或选用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二)负责本课程的主讲、实践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含实验报告)、考核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
(三)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经常与分管教学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三、教学纪律
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教学纪律。
(一)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如遇特殊情况要事先申报,由分管教学的系主任审批,并作妥善的安排,未经批准而停课者,按旷课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
(三)教师要服从系教研室的工作安排,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其职责,认真完成教学工作量。
四、备课
(一)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撰写讲稿,明确教学目的、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
(二)认真钻研和掌握教科书的全部内容及体系结构,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
(三)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正确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继课之间的衔接。
(四)不断深入学生,了解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五)做好教学直观教具及声像资料的准备,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状态。
五、讲课
(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也要重视能力的培养。
(二)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评价本学科各学派的观点,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引导学生正确吸取学科最新成果,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教师既要讲好课,又要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对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四)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
(五)讲课语言应清晰,表达要准确、简练、生动。应使用普通话。板书要有计划性,讲究艺术性。仪容要整洁大方。无特殊情况,教师一律站立讲课。
六、作业
(一)教师要按照课程的要求明确提出作业的内容、数量、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
(二)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每学期不少于10次。
(三)低年级学生的作业原则上要全批全改,对学生自行增加的作业,应予鼓励,尽可能给予批改。
(四)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缺点之处。地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
(五)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数量和质量要做记载,并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本课程平时成绩内。
七、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应严格按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践教学。
八、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指导毕业论文的工作必须由讲师及其以下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和研究生一般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要立足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结合社会主义建设、学科研究及高等教育的实际,坚持理论与实践性结合的原则,并兼顾学生的专业基础实际能力,以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三)指导毕业论文的一经批准下达后,未经教研室同意,不得更改。
(四)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科研目的、态度、方法及参阅文献、拟定论文提纲等均应予以认真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初稿后,要认真指导学生修改。
(五)在指导方法上,应以启发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学生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指导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六)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写出评语,提出评分初步意见,并报教研室审查。成绩评定必须严格掌握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