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院(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2020-10-22 浏览次数: 16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院(系)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等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团结带领本单位师生员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与院(系)行政共同负责本单位工作,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和组织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优化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统筹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打造扎根基层、政治过硬、品德优良、具有较强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党群工作队伍。

(五)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模范践行者、积极传播者。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积极发挥院(系)行政、群团组织等作用,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师生成长规律,贴近师生的思想特点和实际需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指导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定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院(系)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帮助基层党支部细化和落实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基层党支部围绕学校和院(系)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相融合。严格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确保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搭建工作平台和服务载体,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换届工作,帮助基层党支部选好书记,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工作先进经验,及时解决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问题。

(七)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认真落实《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对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进行审批,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推进分党校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等工作,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做好党员记实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维护和使用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八)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重视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开公示等制度,组织党员参与、监督院(系)的重要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奖励。关心爱护党员,经常性与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及时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账,做好党内帮扶工作。

(九)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对院(系)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校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通过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本单位干部任用等工作。会同院(系)行政做好本单位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注重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

(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院(系)党政正职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排查廉政风险点,查找管理工作漏洞,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好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

(十一)领导群团组织。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指导和管理,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他们按照各自规章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选配好群团组织负责人,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群团工作。

(十二)做好统战工作。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配合校党委统战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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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

      学院前身为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已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2004年升格为大专,2008年开始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举办“专接本”、“专起本”本科教育。2014年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2017年与淮阴工学院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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