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年度校级专项科研项目(科研评价改革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9 浏览次数: 10

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扭转不科学的科研评价导向,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断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专项科研项目(科研评价改革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本次专项项目须重点围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开展研究,选题范围主要包括:

1.科研人员的分类评价体系研究

2.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群体的分类评价体系研究

3.科研项目的分类评价体系研究

4.科研成果的分类评价体系研究

5.其他关于科研评价的多元长效机制研究

二、申报类别

本次专项项目申报类别只设一般项目。

三、材料及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活页》(附件2)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附件31份,A4纸单面打印并盖章。

电子材料:《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活页》,文档分别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书、项目名称-活页。例如:高职分类招生背景下学生教育管理研究-申报书.doc、高职分类招生背景下学生教育管理研究-活页.doc

2.初审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由各院(部)统一汇总并履行初审手续,签署意见盖章。

3.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档由各院(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205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3858141,电子档由各院(部)打包后发送至caiyuankyc@163.com。各项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5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完成时限为2年,个别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项目,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请予注明。

2.每项专项项目限报一个负责人,每个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专项项目,每项专项项目须有1-2名参与人,且参与人须在申报书上签名后方可上报。

3.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或发生科研失信尚处于惩戒期的人员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项目。

4.项目立项后严格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苏财院〔202090号)文件进行管理。

附件:1.项目名称-申报书.doc

    2.项目名称-活页.doc

    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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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前身为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已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2004年升格为大专,2008年开始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举办“专接本”、“专起本”本科教育。2014年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2017年与淮阴工学院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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