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学院两委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会计学院两委会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推进“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建设和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科学、全面、准确地考核两委会学生干部。
二、考核对象
会计学院团委会、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
三、考核时间
每月25-28日
四、考核方法
(一)逐级考核。两委会部门部长、副部长组织考核,通过工作表现、代表座谈、群众走访等多种形式,对部门成员进行考核;两委会学生副书记、主席组织考核,通过工作表现、代表座谈、群众走访等多种形式,对两委会部门部长进行考核;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通过工作表现、代表座谈、群众走访等多种形式,对两委会学生副书记、主席进行考核。
(二)组织审评。考核结果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公示生效。
六、考核内容
(一)组织纪律(满分5分,占考核25%)。对学生干部组织纪律意识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是否服从组织管理,具备集体精神。
(二)工作作风。(满分5分,占考核25%)。对学生干部工作作风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是否廉洁自律,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
(三)工作表现。(满分5分,占考核25%)。对学生干部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是否服从工作分配,高质高效开展工作。
(四)群众基础。(满分5分,占考核25%)。对学生干部群众基础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是否深入学生群体,受到群众认可、支持。
七、考核评分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分。考核分=组织纪律分值×25%+工作作风分值×25%+工作表现分值×25%+群众基础分值×25%。
(二)结果运用。考核公示无异议后,对将对应分值按照“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标准进行赋分,作为后续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院学工办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两委会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精心组织,有序安排。各部门在实施考核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正确引导、周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三)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所有考核人员在考核工作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得搞暗箱操作,严禁出现“感情、关系考核”现象,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八、其他说明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酌定。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
2024年3月13日